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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不同需求的居住建筑设计

作者:tc 发布:2014-11-19


居住综合体建筑,顾名思义,是以居住建筑为主体并与其他城市多种功能有机结合的综合性建筑或建筑组群。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有着深厚的社会及历史背景。 1933年,《雅典宪章》提出以功能分区划分城市结构,将城市划分为居住、工作、交通和游憩四项基本功能,各分区之间以交通网联系.这种对城市功能分区的 过分强调而带来的城市社会、环境问题,促使人们不断探索城市住区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由于居住综合体功能形态的高度集中,符合了城市功能需要整合发展的新 需求,并且有利于城市资源的高效集约化利用.可以较为明显地改善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片面强调功能分区而带来的种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住与现代 生活紧密结合的问题。可以看到,居住综合体建筑是人们在回应建筑功能单一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下,重视人的社会性、重视城市生活的多元性、重视社会经济效益 等多方面因素的思潮下产生的,体现了当代城市居住空间发展的新趋向,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

居住综合体的开发特点与功能构成

目前,在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主要城市,居住综合体建筑已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模。在一些经济新兴城市的中心地段,甚至出现了开发居住综合体的热潮,其功能构成也随着用地区位环境的不同而呈现多元化现象。

居住综合体的开发特点如下:

(1)用地区位、规模要求高。项目用地区位大部分处于城市中心地段,区位交通便利,用地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但是,由于受城市中心区空间或原有路网结构的限制,用地规模一般较小、土地价格也普遍较高,导致对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有较高的要求。

(2)功能多元性。居住综合体在内部功能组成上存在着复杂多元性,它往往兼容城市生活所必需的各项功能空间,集住宅、商业、旅馆、办公及餐饮娱乐等多种设施于一体,成为城市多功能综合的基本空间载体。

(3)交通流线组织较为复杂。山于居住综合体存在着功能多元性特征,其功能内部之间以及与周边场地环境之间的人流、物流、车流组织是较为复杂的。一般而言,住宅和商业、餐饮、办公的人流应该分开,要考虑不同的进出人口。同时,也必须考虑其他功能的物流人流频繁占用车位等公用设施,给居民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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